一、 锅炉点火前的检查工作
1、锅炉内部检查:详细检查锅筒、炉胆、火管、管板、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正常,有无严重腐蚀或变形、裂纹,锅内有无水垢、杂质,锅的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杂物等,特别是锅筒内部,在确认清理干净,锅内装置合格,并无人在炉内后,密闭人孔、手孔。
2、外部检查:除检查锅炉本体外部有无损坏,还应检查炉膛内受热面、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。检查炉膛内是否有残留燃料油或油垢。
3、燃烧器检查:检查燃烧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,是否便于维修,供汽管路是否畅通、严密,气压表是否正确,风机电机转向是否正确,风门开关是否灵活。负荷调节装置是否正确,点火电极、点火位置、小火位置、大火位置是否预设好。
4、锅炉附属设备检查:给水泵试运行无漏水、噪音及异常升温等现象,保持轴承箱内油位正常,冷却水畅通;水处理设备、除氧器试运转,检查锅炉给水是否达到GB1576-2008《低压锅炉水质标准》的规定。锅炉给水要严格控制为:硬度≤0.03mmol/L,溶解氧≤0.1mg/L,PH值≥7,含油量≤2mg/L,含铁量≤0.3mg/L,悬浮物≤5mg/L。
5、锅炉测试、控制仪表检查:检查热工仪表和电器设备是否完好,其有效期限和铅封是否合格;检查压力表指针的位置,关闭压力表旋塞,在无压力时有限止钉的压力表指针应在限止钉处,无限止钉的压力表,指针距零位的数值不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;检查温度表的指示是否合理;检查水位表显示是否准确,水位表应有明显的..、..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指示标志;检查安全阀是否已调整到规定的始启压力,泄放管是否堵塞;检查水位控制器、压力控制器、电动执行器、水位报警器、热电阻等电路畅通、动作灵敏准确。
6 五大系统检查
(1)、风烟系统检查:从进风口到出烟口进行检查,看燃烧器进风口是否畅通,烟道闸门开关是否灵活,烟道有无杂物;同时转动风机,调整风机转向;锅炉房还应有足够的通风孔,通风孔应畅通。
(2)、水汽系统检查:将软化水注满软化池,水泵使用前一定要排出空气,调整水泵的转动方向,然后逐步打开水泵到锅炉的阀门。检查工作结束后,可向锅炉进水,进水前打开锅炉顶部的空气阀,排出锅内空气,进水速度不宜过快,进水时,要检查人孔、手孔、法兰连接处和阀门等有无泄漏,有泄漏时,应停止进水,更换填料或修理。当锅炉水位升至水位表给水泵停止位置时,给水泵应能自动停止运转。放水使水位降低到低水位启动水泵位置时,水泵能自动补水。反复数次,确保水泵能自动补停水后,将锅炉水位调整到水位表中线,此时,不要急于点火,应稍停一下,注意观察锅内水位,维持不变,如水位逐渐降低,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。如关闭给水阀后,锅内水位继续上升,则说明给水阀漏水,应进行修理或更换。停止给水后,还应试开排污阀放水,检查有无堵塞。
试运行前,所有的阀门都应在规定的开关位置,检查时应按规定的位置进行调整。
锅炉蒸汽系统:主汽阀关、锅筒空气阀开、汽包压力表阀开、压力表放水阀关、炉水取样阀关。
锅炉给水系统:空气阀开、锅炉进水阀开。
锅炉水位计:汽旋塞、水旋塞开,放水旋塞关。
锅炉排污系统:所有排污阀关。
(3)、电气系统检查:检查供电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,推上电源,检查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,进配电柜是否符合额定电压。去除主回路供电,模拟点火程序,看控制回路是否正常
(4)、燃料系统检查:先对燃气锅炉检查调压装置是否合适,球阀是否关严。供气管路上的阀门、过滤器、计量仪表是否齐全。另外燃气的浓度和热值也进行相应的检查,不宜低于极低值。检查锅炉后部防爆门的弹簧是否符合要求,烟道上的防爆门上安装的石棉板厚度不得大于3mm。检查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,是否投入运行状态,校对数值是否准确。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要每班试验一次,保证灵敏可靠、指示准确。
(5)、消防系统检查:消防保压泵是否处于运行状态,压力值符合要求。消防泵处于良好备用状态,可随时启动运行。上述系统的水泵、阀门要每班进行一次检查,保持消防保压泵的良好运行和消防泵的良好备用,保证随时可投入运行。
(6)、其它检查:锅炉进水前,必须查明锅筒上的所有手孔盖均已完全严密关闭;安全阀、水位表、压力表、温度表应齐全并符合规程规定,要求灵敏、安全、可靠;各操作部位都要有良好的照明;操作平台、扶梯、设备应清洁,其上无杂物和垃圾堆放;要保证合格的软化水储备,给水设备、管路及其附件、支吊架等完好,所有水泵试运转10—20分钟正常;汽水管道、阀门都应连接齐全,管道支吊架应完整牢固;主蒸汽管、给水管道及排污管等法兰连接处应无堵板(盲板);所有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启灵活,关闭严密。
二、煤气供气系统的检查
1、检查煤气一、二次阀门是否处于运行状态,煤气过滤器和煤气表是否接入系统,煤气主管上的爆破片是否安装好,煤气散放管上的阀门是否处于严密关闭状态。
2、检查经煤气调压器调节后的煤气压力是否处于稳定状态,一般要求稳定在30-45Kpa(稳压阀前)范围内。
3、煤气自动监测报警仪处于运行状态,与鼓、引风机和强制通风装置的联锁装置处于运行状态,并保证灵敏可靠,经检测后甲烷浓度≤0.5%,一氧化碳浓度≤0.0024%,二氧化硫浓度≤0.00025%,硫化氢浓度≤0.00066%,方可投入锅炉运行。
4、锅炉房内的强制通风设施可以保证随时启动并可靠运行。
5、锅炉房内的防爆照明设施投入运行,非防爆照明及电气设备全部不得送电或运行。
6、点火用液化气装置属锅炉点火的前期引燃装置,应放置在防爆间内。
7、每班对液化气钢瓶进行一次检查,各部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,观察液化气存储量,发现存储量不足时,及时进行钢瓶更换。
8、每隔1小时,对液化气钢瓶和液化气管道进行一次检查,确认其有无漏气,一旦发现漏气要立即关闭液化气钢瓶上的阀门,并在漏气处理前严禁使用明火和人员入内,以防发生爆炸和人员窒息。
9、液化气钢瓶要责成供应商严格按《压力容器》有关安全规定,定期进行检验。
10、点火电磁阀是否灵活开关,关闭是否严密,要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调整,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检和对其的开闭时间、开度大小等进行调整。
三、单机试运行
1、水泵的试运行
(1)、在运行前必须将水泵的进水阀门打开,先行充水,然后点动试验,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,看是否转动灵活,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。
(2)、启动水泵,逐渐打开出水阀门,并调节到所需的工况,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,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,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。
2、燃烧器的试运行(由锅炉专业生产厂家进行)
(1) 点火试验
A 检查点火用的燃料是否准备。打开阀,用泵进行抽气,确认设定主气压。
B 点火用的燃料泄漏检查。
C 不输送燃料,用点火变压器确认火花。
D转动燃烧器及二次风机,炉内充分吹扫后,确认点火燃烧器的点火状态是否稳定。测定点火燃烧器的光亮(除电流、电压外)。此外用气体打火机来确认是否有标准数值。
(2) 连动装置的动作试验
A 把燃料调节板、一次挡板、二次挡板连接在中间轴上,用手动中间轴,确认连动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活。
B 动作时 如有不灵活现象,要调整连动装置。此外,转动时应事先涂上润滑油等。
C 安装连动杆,用手动电位差表使负载从全闭至全开,确认动作平滑。
(3) 主燃烧器的点火
A 确认燃料足够,无泄漏。
B 清洗滤网。
C 配管中的阀门动作确认。此外,确认密封垫是否垫紧。
D 配管中的阀门应全开,转动喷燃泵、进行配管抽气。
E 炉内前吹扫30秒以上。
F 点火燃烧器确认稳定。
G 打开主燃料阀点火。
H 着火后,确认燃料量与所定的燃料量相合,然后调节一次或二次空气,使燃烧状态稳定。
I 燃烧稳定后,点火燃烧器停止。
J 点火燃烧器停止后,燃烧状态仍稳定的话,停止供应燃料。
K 进行20秒以上的后吹扫,然后,鼓风机、燃烧器、泵停运。
(4) 自动点火以及应用..燃烧的干燥燃烧
A 自动启动鼓风机、燃烧器、喷燃泵、点火装置、电磁阀等。
B 主燃料点火后,把手动电位差表设定手动..位置。
C 干燥燃烧进行1~2小时。
(5) 燃料量调整
A 手动电位差表打至..值,与燃烧量相合。
B 空气挡板首先因空气不足而发烟,调整过剩空气至不熄火的范围内。
(6) 安全装置的动作试验及设定
A 取下火焰监视器,进行断火试验,确诊警报报警。
B 再次点火,进行低水位切断试验。确认燃烧器停止和警报发出(确认停止的水位)。
C设定压力比例调节器。
D压力限定开关的设定:采用自动燃烧。按锁定的锅炉压力,停止燃烧的确定动作值。
E确认燃烧器的联锁动作。
F燃烧器止动开关动作的确认:打开燃烧器铰链,确认燃烧器马达没有启动。
G各热继电器的设定。
H前吹扫和后吹扫的定时确认。
(7) 空气双调整
在满足..下限条件后,调整空气比,使过剩空气系数降至..:
A 不发烟。
B 火焰没有极端偏移。
C 燃烧器扩口部及其它部位没有焦碳状吸附。
D 萤火不飞散。
(8) 采用空燃比及各部分调整记录
A 燃料量的挡板开度及通风等。
B 各部设定值(喷口、火焰稳定板的位置,可调螺栓长度等)。
C 空气温度、排烟温度。
D 各马达负载电流。
E 能自测的火焰状态以及烟囱的发烟状态等。
(9) 进行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、提交附属工具、设备品、试运转报告书等。
火焰形状要根据下述要领进行调整。
A 火焰伸得过长:把火焰稳定板引向燃烧器侧;减少一次挡板开度。
B 火焰过宽时:火焰稳定板伸向炉内侧;加大一次挡板开度。
C 火焰偏时:把火焰稳定板的芯部移向火焰偏移方向。
3 风机试运行(包括鼓、引风机)
(1)、在运行前先点动试验,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,然后启动风机,看是否转动灵活,.后逐步打开调风门。
(2)、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,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,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。检查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。
4、软化器、除氧器试运行
(1)、软化器要观察再生、正洗、反洗、运行四个环节的情况,然后测量软化器出水水质,符合水质标准后将水注入软水池;至少试验二个周期。
(2)、除氧器试验时要启动锅炉给水泵,使软化水经除氧器后,测量其水质,符合除氧标准后将水充入锅炉,应至少测试2次
四、 冷态总体试车
当所有的转动设备单机试运行成功后,进行整体联合试车,联合试车又分为冷态试车和热态试车。冷态试车把所有转动设备程序启动,考核整体联合运行的统一性。
五、烘炉和煮炉
锅炉冷态总体试车后,各部件具备安全启动条件后,就可开始烘炉和煮炉,烘炉时间不少于四天,其中后二天可结合煮炉一起进行。
1、关闭人孔、手孔、主汽阀及水位表放水旋塞,将达标的软化水注入锅内,进水温度不得高于40℃,让锅内水位升至水位表2/3处,关闭给水阀门。然后开启空气阀(可用安全汽阀代替),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。
2、开启燃烧器,使其烧小火。前两天内锅内应经常保持不起压力,如压力升高到0.1MPa以上,应立即将安全阀开大放汽,水位下降应立即给水。
3、.后二天烘炉结合煮炉
煮炉所用的药品应配制成浓度为20%的均匀溶液,不得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筒中。
暂停燃烧,打开锅筒上部的空气阀把配好的药液一次注入锅筒内,关闭人孔及安全阀,继续启动燃烧器燃烧。
锅炉压力升高至0.4MPa时维持24小时,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低至0.1MPa以下,水温低于70℃后,开启排污阀,将炉水全部放出。
4、待锅炉冷却后,开启人孔、手孔,用清水冲洗锅筒,并进行检查,如发现仍有油污时,应按上述办法,再行煮炉,直至锅内没有油污为止。
六、锅炉的升火和升压
1、锅炉升火过程应缓慢进行,升火时燃烧器应开至小火状态,使炉温逐渐升高,待锅炉排烟温度高于100℃时,再将燃烧器转至大火状态。特别是冷炉点火时达到工作压力的时间要长。警告:如果升火时间短,温度增高过快,锅炉各部件受热、膨胀不均,会造成角焊缝出现裂纹等缺陷。
2、锅炉升火和升压过程中,应注意下列事项:
(1)、点火前应注意观察炉膛有没有残留的可燃气体。
(2)、燃气锅炉在每次启动前应检查可燃气体有无泄漏。
(3)、在升火过程中,为了使锅炉各部件受热均匀,可采用间断放水的方法,从锅筒底部排污阀放出一部分水,并相应补充一部分水以维持锅炉水位,这样可使锅炉本体各部分达到均匀的温度。
(4)、在升火过程中,应经常注意观察水位情况,如水位上升过快,应适当放出一部分水,保持锅炉水位在正常的范围内。
(5)、当锅炉内压力上升至稍大于大气压,空气阀(或安全阀)便开始冒出蒸汽,此时就可关闭空气阀(或安全阀)。
(6)、蒸汽压力升到0.05-0.1MPa时,冲洗水位表及其旋塞,冲洗时,要戴好防护手套,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,动作要平稳,以免水位表玻璃管(板)因忽冷忽热而爆破伤人。冲洗水位表的步骤如下:
A 开启放水旋塞(下),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;
B 关闭水旋塞(中),单独冲洗汽通路和玻璃管;
C 先开水旋塞(中),再关闭汽旋塞(上),单独冲洗水通路;
D 先开汽旋塞(上),.后关闭放水旋塞(下),使水位恢复正常。
以上冲洗步骤完成后,如果水位很快升上来,并有轻微上下波动,那么冲洗步骤就完成了。如果水位表的水位上升很慢,则表示还有堵塞现象,需要重新冲洗和检查。
(7)、当升压至0.1-0.15MPa时,应校对压力表,冲洗存水弯管,防止污垢堵塞失灵。冲洗的方法是把三通旋塞转到通大气的位置,放出存水弯管中的冷凝水,待见到蒸汽喷出时,再转回原来位置,此时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重新回到冲洗前的位置。同时要观察两只压力表的指示数值是否相同。
(8)、当蒸汽压力升至0.2-0.3MPa时,应检查人孔、手孔、 水位表,排污阀和法兰、阀门等接头是否渗漏,并进行紧固处理(热态紧固),如不能处理则停止运行。对人孔、手孔无论漏否,均要再适当拧紧螺帽,操作时应小心谨慎,不宜用力过大,严禁加长手柄。
(9)、压力升至0.3—0.4MPa时,启动给水设备,向锅炉进水,检查、试验给水系统是否完好;打开排污阀,检查是否灵活和严密,同时也起到放出锅炉底部死水的作用。排污前应先向锅炉进水,排污时应注意观察水位使锅炉水位不低于..安全水位;排污后应关严排污阀,并检查有无漏水现象。排污时一定要暖管。
3、安全阀的调校
(1)、安全阀的整定压力,由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工作压力,并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批准。
(2)、所有安全阀经质监部门调整后禁止随便拧动调整螺栓。严禁用加重物、移动重锤、将阀芯卡死等手段来任意提高安全阀启始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。在安全阀未校验前,锅炉..禁止投入运行。
(3)、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应至少校验一次。
(4)、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位,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提升手柄。
(5)、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与阀座粘住,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放试验,每周手动试验一次,每月自动试验一次。
七、 供汽及并炉
1、当上述工作结束后,可与用汽单位联系后,准备向用户供汽。
2、供汽前锅炉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,供汽时炉膛内燃烧稳定。
3、供汽时应将主汽阀微微开启,进入微量蒸汽进行暖管,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,泄出冷凝水,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、直径,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,一般不少于十分钟,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,如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。待管路已热,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后,方可全开主汽阀,开启时宜缓慢进行,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,如有应立即检查,必要时停炉检查,主汽阀完全开启后,应将主汽阀手轮退回半圈,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。锅炉供汽后,应再一次检验附属零件、阀门、仪表有无漏水漏汽等情况,工作是否正常,为了防止蒸汽带水,在任何情况下,勿使水位没过水位表玻璃板。在燃烧工况正常下,即可达到额定出力。
八、正常运行
锅炉正常运行时,应使安全附件灵敏可靠,锅筒内水位正常,蒸汽压力稳定,保持锅炉房的整洁,做好交接班工作,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观察。确保安全可靠,防止事故发生。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,不断提高运行水平。
1、 保持炉内汽压和水位的稳定
日常操作中,只要掌握好以下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,并掌握好用汽规律或与用汽部门建立好联系,就能使汽压和水位(温度和压力)保持稳定,防止事故发生。同时做到节约燃料,提高效率。
(1)、燃烧调整
正常燃烧时,炉膛中火焰稳定,呈白橙色,一般有轻微隆隆声,如果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声响,均表示燃烧有问题,应及时调整气量和风量。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,则应熄火查明原因,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。
(2)、送风量的调整
WNS系列蒸汽锅炉所选用的燃烧器均是全自动运行的,实际应用中,只需调节风门的开启度来改变送风量。
(3)、排污
排污实行定期排污,每班不少于1次。
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:
A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排污时注意:禁止二台锅炉同时排污;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,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。
B 排污应在低负荷,高水位时进行,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,每次排污以降低锅炉水位25-50毫米范围为适宜。
C 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:
定期排污方法有以下两种:
A先开启快开阀,再缓慢地稍开慢开阀,预热排污管道后再全开慢开阀,然后间断关、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。排污结束,先关闭慢开阀,再关闭快开阀。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容易磨损,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无积水。
B先开启慢开阀,再间断关、开快开阀,进行快速排污。排污结束,先关闭快开阀,再关闭慢开阀。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受到保护,当快开阀损坏时可以不停炉更换或修理,但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有积水,使快开阀两端压力不平衡,容易泄漏。此外,由于积水的温度低于锅水温度,在下次排污时,又不能进行暖管,因此容易产生水击。为了防止水击现象,可在排污后,稍开快开阀放尽积水后再关闭。
上述两种操作方法都可采用,其共同的要求是,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,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,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。否则,两个阀门均易磨损泄漏,既不经济又不安全。
定期排污应注意:锅炉高负荷时,一般不要进行排污,以免影响正常水循环,造成爆管事故。若必须进行时,要降低锅炉负荷。
排污注意事项如下:
A排污前要将锅炉水位调至稍高于正常水位线。排污时要严密监视水位,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。排污后管内不应再有水流动的声音,间隔一段时间后,..再用手触摸排污阀以外的排污管道,如果感觉温度高,表明排污阀有泄漏,应查明原因后加以消除。
B本着“勤排、少排、均匀排”的原则,每班至少排污一次,在一台锅炉上同时有几根排污管时,必须对所有的排污管轮流进行排污。当多台锅炉同时使用一根排污总管,禁止同时排污,防止排污水倒流入相邻的锅炉内。
排污要在锅炉压火后,或者低负荷时进行。
D排污操作应短促间断进行,即每次排污阀开启即关,关后再开,如此重复数次,依靠吸力使渣垢迅速向排污口汇合,然后集中排出。
E 排污时必须在压力降至0.2MPa以下时方可进行。
2、保持三大安全附件灵敏可靠
(1)、 压力表
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,防止堵塞。当压力表弯管冲洗后,不要立即打开上面的旋塞,避免蒸汽直接进入压力表的弹簧管内,导致压力表损坏甚至失灵。如发现压力表损坏,应即停炉修理或更换。为了保证压力表准确性,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。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。
(2)、安全阀
应随时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。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,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。保证每周进行手动试验(试验时压力不小于所设定排放压力的75%)一次,每月进行一次自动试验。
(3)、水位表
A 每4小时冲洗水位表一次,使水位表玻璃板保持经常性清洁,确保水位清晰、正确、可靠。
B 防止将冷水溅到玻璃板上。
C 经常观察、检查汽、水旋塞是不是在全开的位置上。
D 应随时清理水位控制器上的水垢。
3、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和锅炉干燥
(1)、保持锅炉房整洁。每班都要保持锅炉本体、各种附件和锅炉房墙壁、地面的清洁,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固定位置,不准在锅炉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(2)、 保持锅炉本体的干燥
A 不漏水、不漏汽
安全附件的汽水阀门和旋塞,人孔、手孔以及蒸汽管道的法兰,要保持严密不漏
B 防止炉脚潮湿
在水位表放水旋塞下面,要装置排水管,排水管要引入下水道和水池,不要直接冲刷到钢板上和锅炉的下脚处,排污管应引到锅炉房外的安全地带。
另外,锅炉下部要保持干燥,不要浇水和积水,烟囱法兰要严密,防止漏进风。
九、锅炉的停炉
1、紧急停炉
(1)、 需要紧急停炉的情况
通常情况下,当锅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,都应紧急停炉:
A 锅炉汽压超过允许工作压力,采取停供燃气、加强给水等措施后,压力仍继续上升。
B 锅炉严重缺水。水位表已看不到水位,经“叫水”后,仍看不见水位。
C 锅炉严重满水。锅炉水位已升至..可见水位以上,经放水仍不见水位出现。
D 不断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,水位仍继续下降。
E 给水设备事故停机,而又无备用设备。
F 所有水位表或压力表全部失效。
G 所安全阀全部失效。
H 所有排污阀全部失效。
I 锅炉受压元件,如锅筒、炉管等损坏,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。
(2)、紧急停炉的操作方法
A 立即对控制器进行操作使锅炉熄火,并关闭锅炉跟前的煤气控制阀,停止燃气供应。
B 将锅炉与蒸汽母管完全隔断,打开空气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。
C 缺水事故停炉,严禁向锅内进水,并且不得排汽降压;如无缺水现象,可采用进水排污交替方法降温降压,要保持水位。
D对满水事故应立即停止给水,减弱燃烧(将大火人为改变为小火),开排污阀放水,同时开主汽管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阀,防止蒸汽大量带水,产生水冲击。
E 停炉过程中,不可使炉膛冷却速度过快,以防止烟道、受压部件和胀口等因骤冷损坏。
(3)、处理方法
需要紧急停炉的事故发生时,由于事故的性质不同可有下列不同的处理方法:
A 迅速熄火处理。
紧急停炉时,首先停止燃烧机,并关闭煤气阀停止供气,熄火后切断总汽阀。要随时使锅内水位保持正常。
B 迅冷却炉水处理
紧急停炉时,如无缺水或漏水现象,可以缩短时间加速冷却,向锅炉给水、排污以降低锅内压力。炉水温度降至80℃以下时,可以放掉炉水。如锅炉严重缺水,停炉时..不能采用迅速冷却操作,严禁向锅内给水,否则可能发生爆炸事故。
2、正常停炉(完全停炉、检修停炉)
当锅炉需要检修或停用汽时,可采取这种方法。
(1)、 锅炉遇有下列任何一种故障时,可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暂时停炉检修:
A 胀口、铆缝处漏泄。
B 炉管、水冷壁管、受热面管损坏漏泄。
C 与烟气接触的锅筒、集箱、下降管的绝热材料脱落。
D 给水系统、燃烧系统、安全附件严重故障,需修复时。
(2)、 暂时检修(或正常停炉)的操作方法
A 按顺序停止燃烧机,关闭供气阀。
B 向锅炉给水,至正常水位以上2cm,然后停止给水,降低压力。
C 关闭主汽阀门,打开疏水阀,做到与运行锅炉汽、水的可靠隔断。
E当汽压降至零时可交替进行给水和放水,使炉水逐渐降温,当降至50℃时(用手在锅壳或封头上触摸时感觉不很烫手或取水测定温度),可将炉水全部放净。放水前应先开启锅炉上的空气阀或抬起安全阀。停炉降温必须保持缓慢,严禁急剧冷却以及损坏锅炉。从停炉到能进入炉内进行检修,其冷却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。
停炉时间超过24小时,要将煤气调压站的总供气阀门关闭,并打开煤气主管上的散放管将管道内的煤气泄放干净,必要时要用空压机将管内的煤气全部吹向大气中。
十、 安全规定
1、锅炉燃烧的煤气属于有爆炸危险的气体,在整个锅炉房、操作室、地下泵房、软化室、浴室及调压室周围20米范围内均属于禁火区,在此区域严禁明火,严禁吸烟,严禁拨打手机。如需在此范围内进行氧、电焊操作时,必须有经过各级审批的安全措施,并自始至终有瓦斯检查员在场进行瓦斯检查,瓦斯浓度在0.5%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。发现瓦斯浓度报警仪报警时,其联锁的强制通风设施要立即启动运行,如联锁没有启动,则要手动立即开启强制通风设施进行通风,待浓度降至报警消除后,方可停止强制通风设施,且在此期间严禁出现明火和吸烟。
2、每班对锅炉间进行一次瓦斯测量(发现有异味随时测量),瓦斯浓度高于0.5%,要立即停炉,并将测量结果记入运行记录。
3、保证各部安装的瓦斯浓度报警仪灵敏可靠,同时保证充电时要在非防爆间进行,且不得在瓦斯容易积聚的地点进行充电工作。
4、保证瓦斯报警仪与强制通风风机联锁装置的可靠联锁,一经发现联锁装置不起作用,要立即修复。
5、瓦斯报警仪与鼓、引风机及燃气关断阀的联锁装置要每周试验一次,保证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可靠切断燃气供应和锅炉燃烧。
6、锅炉运行期间,要将锅炉房所有窗户置于全开状态,保证良好通风。
7、严格执行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及《司炉工岗位责任制》、《司炉工交接班制》、《蒸汽锅炉操作规程》、《机电巡回检查制》等有关规定。
8、炉运行期间要保证锅炉水位联锁、超压联锁、熄火保护、自动点火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。一旦有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要立即停止锅炉运行。
9、锅炉运行期间锅炉水质必须达到锅炉水质标准(蒸汽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.03mmol/L,热水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.6mmol/L)。